逆轉裁判1-4  逆轉,然後再見 攻略

《偵探模式 1》

*【拘留所】(劇情)(御劍真是個彆扭的傢伙啊XD)
對話後出示
律師徽章,對話新增"是你幹的嗎?"

*【葫蘆湖公園】
和系鋸全部對話後,移動新增【警察署•刑事科】和【公園•廣場】

*【公園•廣場】
調查長椅上的
拉炮

選"拿走"

 

*【葫蘆森林】
調查湖邊的照相機(米粉頭關西人出現)

出示
律師徽章(得知對方叫大澤木 夏美,可以對話)

和夏美對話,得到
夏美的照相機的情報

出示
夏美的照相機的情報

*【警察署•刑事科】
全部對話後得到
屍體的解剖紀錄

*
【成步堂法律事務所】(劇情)
得知死者身分,移動新增星影法律事務所

*【葫蘆森林】
得到
湖的照片

不管阻不阻止都一樣,讓她去吧

*【公園•廣場】
跟矢張全部對話

得到
葫蘆湖水怪的報導

*【星影法律事務所】
出示
屍體的解剖紀錄

得知死者的名字、得到
綾里舞子的照片

*【拘留所】
出示
綾里舞子的照片

與御劍的對話新增、全部對話

出示
湖的照片

接受或不接受都可以選
(第二個選項...捉弄人!?XD)

得到
御劍怜侍的委託書

*【警察署•刑事科】
出示
御劍怜侍的委託書
(注意:系鋸一拿到委託書就會跑掉,想看全部對話的要先將對話說完再給)

(偵探模式1結束)

 

《法庭模式 1》

(一開始得到俯視圖

 
系鋸的證詞:

∼逮捕御劍時的情況∼
「然而......第二天早上,在湖里發現了一名男性的屍體......,」進行威嚇

得到
手槍的子彈情報

「......結果,還是將御劍檢察官逮捕了的說......」進行威嚇 (修改證詞)

「在小船裡發現的凶器,是決定性的證據的說。」進行威嚇

得到
手槍的情報

(中場休息)

大澤木 夏美的證詞:

∼事發當晚,目擊到的情況∼
全部威嚇一次...但問不出什麼東西來>"<
(狩魔的異議真是多得要死)

∼關於最後的發言∼
「本小姐清楚地看到的呀。小船上的男人,確實是御劍吶。」出示湖的照片

∼為何可以目擊到御劍?∼
「但是啊,本小姐,可是拿著雙筒望遠鏡的吶。」進行威嚇

照相機的問題,還要再追究嗎?
選"要追究"(修改證詞)

「那個相機,是為了拍攝流星而設置的。」出示夏美的照相機

那麼,那麼......是在拍攝什麼呢?
選"出示證物"或"這個不知道"都可以

出示
葫蘆湖水怪的報導

本小姐想要拍那個"葫蘆湖水怪"的證據呢!
選"有證據"或"沒有證據"都可以

出示
夏美的照相機


∼關於夏美,關於事發當晚的事∼
「因為也沒有其他可以看的東西,就只好一直看著那只小船吶。」出示葫蘆湖水怪的報導

(那麼......怎麼做......!)
選"要求提出放大照片"或"再看看情形"→"重新考慮"

得到
放大的湖的照片

(可惡!......怎麼辦......!)
選"對放大的照片提出異議"

(向裁判長指出這張照片的可疑之處!)
指出開槍的人的"左手"

和照片上的男子的左手相矛盾的,決定性的證據!
出示
手槍

除了被告以外,是誰向被害者開的槍呢!
選"被害者自己"(
生倉雪夫的解剖紀錄改寫)

得到
夏美的證詞材料

(法庭模式1結束)

 

《偵探模式 2》

一開始在拘留所,對話完後移動至
*【葫蘆森林】
(劇情,和系鋸對話)

*【拘留所】(劇情)

*【成步堂法律事務所】(劇情)

*【葫蘆湖公園】
和夏美對話後選"交換"

*【警察署•刑事科】
和系鋸對話後可借用道具

選"要金屬探測器"
(其他都是搞笑用的,可以玩玩看。前兩個用完可以拿來換)

*【租船小屋前】
得到
儲氣罐

*【公園•廣場】
(先和矢張對話完)
出示
儲氣罐給矢張看

矢張。這個儲氣罐......,
選"是你的吧?"

還有,儲氣罐什麼的,說說看俺用它幹什麼!
選"用來給什麼充氣"

(果然是這樣啊......)
選"再進一步追問"

矢張對話新增"飛走的儲氣罐",再對話

*【葫蘆森林】
和夏美的對話"葫蘆湖水怪"中

選擇
>>"已經發現了"→發,發現的證據是!......拍了照片了嗎!→選"有證據"→出示
儲氣瓶

>>"葫蘆湖水怪根本不存在"→水怪是根本不存在的證據是......→選"當然是這個"→出示
儲氣瓶

對話新增"事件的"情報""、得到
另一張湖的照片

*【租船小屋前】

*【管理小屋內】
出示
律師徽章

選"作約定"

出示
湖的照片(對話新增"目擊到的情況",再對話)

調查鸚鵡,得到
鸚鵡小百合的資料 (對話新增"小百合",再對話)

*【警察署•刑事科】
對話完後向系鋸出示
鸚鵡(移動新增警察署•資料室)

*【警察署•資料室】

全調查完後得到
DL6號事件照片DL6號事件資料
 

 

《法庭模式 2》

(那個老頭,究竟是誰......)
"提出異議"或"就此作罷"兩個都能選

成,成步堂君。......如何啊?
"作詢問"或"不作詢問"都可以選
(不做的話真宵會發出正義之聲XD)

大爺的證詞:

∼案件當晚,目擊到的事∼
「然後,小船划了回來,有一個男人,從窗外走了過去。」進行威嚇 (加入新證詞)

「那個男人就是被告,還說"竟然開了槍"。」進行威嚇

(不趕快採取些行動,審理將會就此終結了!)
"提出異議"或"看情況"都可以選

(裁判長正在考慮他的發言。......如何是好!)

"提出異議"或"看情況"都可以選

(絕望時刻突然跳出來的矢張...XD)

(中場休息)

矢張的證詞:

∼案發當夜,目擊到的事∼
「聽到那一聲響後,什麼也沒有再發生了,然後俺就回去了。」出示夏美的證詞材料

怎麼樣?成步堂君。還要繼續作《證言》嗎?
"已經夠了"或"繼續"都可以

∼案發當夜,聽到的事∼
「聽到響聲時那DJ所說的話還記得很清楚呢。」進行威嚇

不過,要是有什麼特別的意義的話,還是允許質問的......?
選"有意義"(加入新證詞)

「他說"聖誕就在眼前了"時的瞬間,乓的一下。」出示夏美的證詞材料

矢張君說在12點前聽到了槍聲......?
選"矢張是對的"(其實兩個都可以選,他會等你選到正確的那個為止)

零點前槍聲響起的證據!
出示
另一張湖的照片

能夠證明11點50分響起的"爆裂聲"是槍聲的證據......。
出示
手槍

那麼,這船上的人影,究竟是誰!
選擇"御劍和犯人"

犯人嗎。......這傢伙的名字是......!
選擇"不知道"

(向裁判長出示真正的殺人現場!)
指出管理小屋

成步堂君。那麼,在船上用槍射擊的是......?
選"租船小屋的管理員"或"御劍 怜侍"都可以

為什麼犯人,非要開2槍不可!
選"為了製造目擊證人"

(法庭模式2結束)

 

《偵探模式 3》

在事務所內和矢張全部對話(很有趣喔!!!)(御劍!那是柯南裝啊!XD)

*【管理小屋內】
調查綠色的保險箱

得到
保險箱中的信

*【拘留所】
出示
保險箱中的信

對話新增"灰根高太郎",再對話

對話新增"噩夢",再對話

*【星影法律事務所】
對話後出示
保險箱中的信

你覺得。這封信,會是誰寫的呢......?
選"狩魔 豪"(其他也可以啦...)

對話新增"狩魔檢察官",再對話

對話新增"與御劍信的勝負",再對話

*【警察署•資料室】
調查右方打開的抽屜

對話後出示
保險箱中的信(注意:出示信之後就會被攻擊...想看對話的不要先出示信喔)

得到
DL6號事件的子彈

(偵探模式3結束)

(小HA心中的OS:老實說看到這邊,我覺得狩魔你是笨蛋嗎?身為"完美主義"的人,怎麼會留下筆跡這個大破綻......要嘛也要處理到查不出發信人 啊,打字、用左手寫、拼貼......都好啊。只要成步堂收著這個證據,COPY一份在法庭上出示,請求檢方鑑定筆跡你就完蛋了啊阿呆。)

(還是說其實真實狀況是這樣:狩魔豪:"電腦......電腦開關在哪!?"嗯.......對六十歲的老人家不能太苛求........?)

成步堂也很呆,早就知道人家手段黑暗了,還拿著決定對方罪行的證據在人家眼前晃來晃去。簡直像是在殺人魔面前:嘿嘿嘿我掌握了你殺人的證據喔!然後被對方幹掉一樣,完全是 不經大腦的行為啊......囧TZ)

 

《法庭模式 3》

大爺的證詞:

∼從法庭中消失的原因∼
(全都威嚇一遍)

成步堂君。請說出這個證人的名字。
選"灰根高太郎"

如何!即使如此也要《詢問》嗎?
"當然"或"再考慮一下"兩個都可以選擇

 

鸚鵡的證詞:(好可愛喔...vvv

∼飼主的真正身分?∼
「早上好、早上好」進行威嚇
真宵會提出三個選項,三個都輪流選一次:

「忘記什麼了嗎?」→被動手腳了,什麼都問不出來

「名字是?」→選"當然"→出示
DL6號事件資料→選"嫌疑犯的資料"

「保險箱的密碼?」→選"有關係"→出示
DL6號事件資料→選"事件概要"

御劍亂入後,"提出反對"或"交給御劍了"兩個選項都可以選

 

(中場休息)

 

御劍的證詞:

∼DL6號事件•自供∼
「然後突然一聲槍響。接下來,聽到了一陣悲鳴。」出示DL6號事件照片

(指出這張照片的可疑之處給裁判長看!)
指出電梯門上的彈痕

有沒有證據能證明彈痕是在案發當時留下的!
"有"或"沒有"都可以選
(反正會被真宵阻止......)

能證明電梯中的彈痕,與案件有關係的證據是?
出示
DL6號事件資料

能證明門上的彈痕與事件有關的證據在哪一頁?
選"被害者的資料"

成步堂君。......如何啊?
"沒有異議"或"反對"都可以選
(出現幻聽了...= =)

犯人有沒有找子彈的必要?
選"沒有必要"
(好強的幻聽啊)

(怎麼辦......。該不該說呢......!)
"立即說出"或"留作王牌"兩個都可以選

怎麼樣呢。能證明本人曾被槍擊中過嗎?
選"不能證明"或"出示證物"都可以

能證明狩魔檢察官被槍擊中的證物是......!
出示
金屬探測器

這就是最後的證據!
出示
DL6號事件的子彈
(真兇最後一句話"我要用這雙手來葬送你們"的那幕,按空白鍵加快遊戲速度會很有笑果喔XDDD)

(法庭模式3結束)

(學級裁判的真相...................OTZ)(果然世上有些事不知道比較幸福)

真宵的問題:出示
DL6號事件的子彈

(片尾中的每個人的一小段話都很有趣喔^_^)